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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见习制:就業寒冬里的暖流
2009-12-30 16:53

  促进就业:大学生见习制值得期待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提出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新华网北京2月15日电)

  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还将继续蔓延,全球经济衰退风险将继续扩大,我国的就业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据统计,2009年高校毕业生人数约为611万人,再加上去年毕业的大体还有不到100万人没有就业,需要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为710万人左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国务院已经专门就此发出通知,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就是一项新的重大举措,在这个经济的寒冬里,值得我们期待。

  应该说,推进这一制度,是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帮助大学生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也为企业搭建了一个选人用人的平台,对于大学生就业创业可发挥积极的促进帮助作用。同时,还可以广泛动员社会资源,缓解就业压力,营造关心、帮助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浓厚氛围。比如,为了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中国政府要求,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中国政府还提出,拓展一批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正如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所说:“大力组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实践,确保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实习实践活动,有助于提升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

  当然,就业作为民生之本,解决这一问题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解决,单靠见习制度还是不够的。 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工作,带动一批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要开发一些基层服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岗位,有针对性地提供给高校毕业生;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就业,鼓励企业吸纳进行了失业登记的毕业生就业,给予这样的企业相应的政策扶持;国家要采取宏观调控的重大项目、基础建设项目,鼓励吸纳大学毕业生参与这些项目;要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为他们提供创业的优惠政策,在信贷、场地等方面为他们提供保障;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信息;要针对家庭较为困难或者来自农村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使困难家庭毕业生优先实现就业。

  只有这样,事关民生的就业问题才可能赢得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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