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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就业制度”,破解大学生就业难
2009-12-30 16:50

  北京召开政协会议期间,“大学生准就业制度”作为教育部最新推出的促就业方案,成为委员热议话题。更多的委员对此方案表示了认可。还有委员提出了类似的“学士后”方案。
  
  “准就业”阶段是学生在“学校待业”与正式 “上岗就业”之间的过渡阶段。未实现就业的“待业”大学生通过“准就业”阶段可获取“工作”与“学习”的双核实训,在结束“准就业”阶段后,学生可获得三方面的回报,即“从业工资”、“工作技能”和“工作经验”,为他们下一步谋职作好更充分的准备。
  
  “准就业” 助大学生与企业对接
  
  许多用人单位的招聘启事中都明白地写着,“无工作经验者谢绝”,但对毕业生而言,工作尚未找到,哪来工作经验。而“准就业”机制在帮助大学生积累工作经验的同时,也便于企业找到急需人才。
  
  在目前“双选”时间内,都是少数极为优秀或是幸运的大学生能顺利落实工作。事先并未对学生有任何了解的企业只能通过毕业生的求职简历来进行选择,然而毕业生很多,递上去的简历很快就被淹没在“纸海”中。真的应该给企业和毕业生之间多一些彼此了解的时间。
  
  与此同时,企业也在为招不到合适的人才而辗转费时。人才已成了决定企业兴衰的根本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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