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生的“番茄花园事件”引起了很多评论.有人说,这是因为《反垄断法》实施了,微软需要改变自己的被动地位;有人说,这是因为XP盗版影响了 Vista的销售,微软要为Vista开路……不过,无论微软是出于什么目的,我们都应当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最重要的是应当加速推进软件正版化.过去微软确实利用了盗版.例如在某些地方的政府采购中,微软为了打败价格比它低得多的国产软件,容许只采购一小部分正版,默认大部分盗版,可是这不能成为不抓正版化的理由.
在“番茄花园事件”被热炒的同时,另一起北京中易电子公司告微软侵权的案件却被冷落了.据原告中易公司称,1995 年,在原国家电子部的牵线下,微软在Windows3.2和Windows95中优先使用郑码输入法和中易字库,双方签下授权协议.原告表示,微软从 1998年至今,在开发并投放市场的Windows98、Windows2000和WindowsXP等新产品中均预装了郑码及中易字库,至今已有10 年,却未就商业使用进行任何签约,也未支付任何费用.耐人寻味的是,微软还以涉及商业机密为由,要求该案“不公开审理”.本来郑码和中易字库都是中易的知识产权,如果“涉及商业机密”,也应该是中易的机密,而中易是要求公开审理的.显然,微软更关注它的形象,要做“受害者”,不做“侵权者”,所以不能简单地从经济角度来看待这类问题.
这些年来,尽管中国很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软件盗版率下降很快,但西方仍“妖魔化“中国的软件盗版问题.跨国公司主导的BSA(商业软件联盟)称2006年中国市场的PC软件盗版率为82%,但据互联网实验室的调查,2007年按中国整个软件产业销售额计算,盗版率为20%,这是因为中国大型信息化工程和大企业使用的软件(包括服务)基本上都是正版,这才是中国软件市场的大头.盗版较严重的是个人用户使用的PC软件,其盗版率为69%.商业软件联盟 (BSA)既将PC软件市场视为中国整个软件市场,又将PC软件的盗版率加以夸大,有鉴于此,互联网实验室公开了它的盗版率研究方法和调查数据,并叫板 BSA,但BSA不予应答.
应当指出,中国的PC软件盗版率较高,还有外国软件价格过高和跨国公司利用盗版占据市场等因素.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中国现阶段对软件版权的保护强度,基本上是适应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历史上世界各国也都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阶段,执行不同的知识产权制度.
过去因盗版问题,我国在国际谈判中受到很大压力,不得不作出许多让步,今后要减少或避免这种损失,就应当加速推进软件正版化,从根本上防止出现“番茄花园”这类事件损害中国的形象和谈判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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